長毛立會搶文件案 原訟庭法官指涉及憲法轉介上訴庭審理

蘋果日報 2018/11/29 12:58

梁國雄馬紹祥橫洲事件

立法會前年討論橫洲事件,當時仍未被DQ的議員「長毛」梁國雄,不滿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未能提供資料,搶去馬的文件並交給另一議員朱凱廸。律政司以特權法票控長毛一項藐視罪,最終裁判官裁定有關條例不適用於檢控立法會議員。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訴,案件原訂於高院原訟庭處理。原訟庭法官彭寶琴今日主動開庭,聲言案件涉及憲法問題,根據過往案例,本案應交由更高級別法庭處理,故將案件轉介到上訴庭審理。
本案爭議點在於《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17(c)是否適用於立法會議員,以及若條例用於規管議員是否合憲。彭官自言翻看雙方文件後,認為案件安排於上訴庭審理較佳。彭官又指,自己雖已非主審法官,但認為梁國雄一方要求法庭考慮的問題,寫得不夠準確及仔細。雙方最終同意於三星期內重新草擬問題,再向上訴庭呈交。
西九龍裁判法院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今年3月裁定涉案條例不適用於立法會議員。由於議題涉及三權分立的憲法事宜,律政司當時庭上表示會提出上訴,並會先將議題交由高等法院原訟庭審議,待有結果後才將案件發還裁判法院。若原訟庭推翻原審判決,案件會交由另一裁判官就原有控罪進行審訊;如原訟庭維持原判,案件則交由原審裁判官處理。裁判官早前將案件無限期押後,待有上訴結果後才恢復聆訊。
【案件編號:HCMA520/18】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