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指,過往公私營合作模式是由政府推出土地後,交由私人發展商興建房屋,建議政府改革公私營合作模式,即以公帑為農地興建交通基建,增加私人發展商改劃土地的誘因,同時要確保政府可取回等值土地,以發展公營房屋。
他又強調,新模式下發展商改劃時仍需補足地價,不應有任何寬免,而公帑興建的交通基建設施亦不能只惠及一個地盤。
黃遠輝補充,現時城規會共收到220個相關土地改劃申請,當中只完成約110個,預料全數申請完成後,可提供約30萬個單位,應付目前的住屋需求。
環保團體綠色和平批評,黃遠輝在公眾諮詢開始前,提出對土地發展和用途的立場,行為極不恰當,質疑將土地大辯論扭曲成有前設的討論,並主導輿論,綠色和平項目主任朱江質疑,政府用公帑為地產商「抬轎」,發展市民無法負擔的豪宅,應優先使用棕地、高爾夫球場等用地興建公營房屋。
■記者曾偉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