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警員搜《壹週刊》新聞材料 女娛記被禁去廁所:唔想喺公司瀨尿
《壹週刊》港版國安法《蘋果》
警方周一動用逾200警力搜查《蘋果》大樓,違反人權惡行陸續曝光。《壹週刊》娛樂記者Amy憶述,當日警員早上10時大舉進駐搜查,自己剛好想小便而欲去4樓女廁,但遭男警員阻止,她向警員交涉,「基本人權嘅嘢,就算我犯咗法你都要畀我去。」雙方爭持3、4分鐘,Amy擔心忍不住尿意,她心慌至放棄私隱,主動建議交出手機、開廁所門讓警員監視,但警員仍拒絕放行。最終Amy向路過白衣警官求助,才獲准去廁所。
Amy批評,警方濫權阻止員工去廁所,「我覺得你入嚟(報館)去拉任何一個人,其實我明白,但唔需要去阻攔咁基本嘢,去廁所嘅問題喺邊度?其實我到而家都諗唔明。」她回憶當時很恐慌會在公司失禁,「畀多5分鐘你唔畀我去,我喺度瀨咗,我個陰影好大喎,40歲人喺度瀨尿。」
Amy補充,警方除了限制員工去廁所,亦阻止員工去5樓餐廳吃飯。自己平日中午12時去員工餐廳吃飯,但警方搜查當日,自己被困在4樓,直到下午2時半她向警員交涉,「我肚餓又未食早餐,我需要食嘢,唔係我暈。」最終解圍竟是早上阻止Amy去廁所的男警,該男警稱:「你想去買嘢食?咁你哋畀佢搭電梯上去啦。」
在《壹週刊》擔任娛記Amy當日負責處理曾志偉妻子出殯新聞,故一早返回公司負責「收料」。她指,警員亦有翻查《壹週刊》編採部的文件和資料,包括港聞和娛樂組,直播片段拍攝到警員曾翻查娛樂組編輯的記事簿。
警員翻查《壹週刊》編採部的文件和資料,包括娛樂組。《壹週刊》片段截圖
警員翻查《壹週刊》編採部的文件和資料,包括娛樂組。《壹週刊》片段截圖
Amy指,當日部份警員態度惡劣,例如有一名女警要求記錄身份證,當Amy收回身份證後用消毒紙巾抹一抹,一旁男警即譏諷:「你咁驚呀噴晒全身,就咁抹邊有用,你唔噴全身?」她指消毒物件只是疫情下常做的事,覺得警員反應幼稚。
《壹週刊》社長黃麗裳指,警方當日搜查觸及《壹週刊》編採部門,「佢有去過財經組啦、去過剪片嗰度,亦都去過我個位。」她指,直播影片顯示,警員曾揭過部份同事記事簿和文件,亦有警員拍攝座位掛上有職銜的名牌。就連榮譽社長楊懷康房間亦遭警員搜查,當日其枱頭放了一本《史記》,「楊懷康話都無乜所謂啦,可能佢都唔識睇。」
黃麗裳指,警員翻閱的筆記簿是新聞材料,暫時未收到報告有文件被警方取走,《壹週刊》管理層會與法律部商討下一步行動。
黃麗裳批評,警方限制記者去廁所是不可接受,「幾個鐘頭(搜查)唔通唔使去廁所咩?佢自己都帶流通廁所嚟啦,呢個係生理需求、人道需求,係咪過份咗呢?」
Amy亦拍攝到,搜查警員帶備相機在大樓內拍攝,包括拍攝《壹週刊》社長黃麗裳的位置。《壹週刊》片段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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