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這部含有限制網絡語言使用的地方法規,上海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委員王耀羲說,期刊、圖書這類出版物針對其讀者群使用一些網絡語言是可以的,但教科書對語言文字使用有示範和規範的重要作用,應禁止其使用網絡語言。
上海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朱蕾則認為:「層出不窮的網絡語言,我們不能一概否定。」她舉例指,版主、主頁、鏈結、下載等辭彙都源自網絡,但符合現代漢語辭彙、語法規範和漢語造詞規律,充滿時代氣息,這樣的詞語不妨大膽使用。
網民對於這項新法規也意見不一,上海一位中學教師在網上留言說,網絡語言是在特定環境下,由很多集體創作而成,有其詼諧、智慧,若一概進行封殺,也扼殺了學生的創造性。《實施辦法》還規定,商業機構的招牌如有英文、繁體字,還須同時標明簡體字。而上海各級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將建立監測工作網絡,監測各類媒體和公共場的用語、用字,並將監測結果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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