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繼兒呼籲公眾使用各種網站前,應先考慮網站能否妥善保護用戶資料、保安是否完善等。公署資訊科技顧問張宗頤指,若公眾分享該交友網站洩露的個人資料,或違反使用資料原則。他又指該網聲稱有全面刪除功能,理論上行得通,但只限貯存在該網站內的資料,若有第三者取得該批資料,仍是覆水難收。
律師梁永鏗指,分享他人資料者,刑責和爆料的黑客相同;另一律師黃國桐則指私隱條例對後續分享的人無限制,「條例係針對data collector(資料搜集者),我畀咗啲料你,你收咗之後,如果只係傳啲資料,應該冇問題」。但他提醒巿民分享資料或干犯不誠實使用電腦罪,「你傳來傳去,令人有損失,唔一定要自己有gain(得益),就算個網站唔喺香港都可以執法,你話你哋係朋友,你要真係朋友先得,唔係上到庭個官會質疑。」
■記者張嘉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