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歲被告報稱任的士司機,還押上庭時要庭警多番催促始步入犯人檻。控方甫開庭便指案情敏感,故以化名稱呼被告及以X稱呼受害女童。
控罪指被告於今年6月在粉嶺一個單位內強姦女童X,他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押後6星期,等候警方化驗初生嬰兒的DNA及向醫生錄取口供等,並透露案件另涉及一名受害女童,押後期間會為她錄取口供,案件明年2月2日再訊。被告沒申請保釋,還柙候訊。
控方庭上透露被告與X是親生父女,被告涉在兩年間多次強姦X並令X因姦成孕,X在本周初誕下嬰兒,被告則於嬰兒出生後翌日被捕。據悉,女童X身材肥胖,一直如常上學而沒被揭發懷孕,而她自己也懵然不知,因肚痛送院後產子方知原來懷孕。
案件編號:FLCC5248/16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