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前村代表坦言,現行政策倚重村代表,小至排水渠問題,大至地區發展諮詢,均會先找村代表。他又指,組織丁權發展成屋苑已是公開秘密,一般均先由村代表洽談,村代表會負責聯絡包括身處外地的原居民,發展商事後會按「行規」,每個丁權付與村代表八千至一萬元。
另一名村代表亦指,可發展空地集中在新界,發展商往往派代表或俗稱「艇仔」的中介聯絡鄉事以確保發展順利。近年甚至越來越多已移居外地的原居民回流參選欲分一杯羹,更有候選人會提供機票讓選民回港投票。
綜合過去三屆村代表選舉資料,二○○七年只有一百九十一條村需透過選舉選出村代表,至今年增至三百二十八條村,而參選人數亦由二○○七年的六百三十二人,增至八百三十五人。以政府計劃發展的八鄉為例,參選人數大幅上升,其中又以擁更多權力的原居民代表增幅較大,由十八人增至三十六人,反映競爭越趨激烈。
■記者袁柏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