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青少年熱愛上網,香港兒科基金去年一項調查顯示,約有5%的小學生每日沉溺在互聯網上達到五小時,約有10%的中學生每天上網時間十小時以上,以本港約有45萬名小學生和48萬名中學生計,即每天有約2.3萬小學生和約2.8萬中學生沉溺於互聯網;由於青少年心智未完全成熟,使用互聯網時觸犯法例亦懵然不知。
青少年在互聯網上常觸犯的罪行包括:利用他人的賬號及密碼,非法入侵他人的網頁或偷看私人電郵,或在學校的電腦告示板加入侮辱他人的字句;入侵他人的網頁及惡意修改或盜取別人電腦裏的資料,即俗稱的「黑客」;在網上參與非法炒賣門票;將偷拍的「裙底春」上載;參與網上拍賣冒牌產品;在互聯網上盜取別人的遊戲「武器」,以及利用複製其他機構網頁發布消息。其中最常犯的網絡罪行是將一些受知識產權保護的影音產品,或文學著作,上下載到互聯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