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李霏霆(36歲),昨由丈夫及胞姊陪同到庭。律師指被告與感化官充份合作,她毫不猶豫承認過錯,並獲親人支持,胞姊的求情信則指,家人與她已加強溝通,被告的身體狀況已有改善。律師續稱,被告因一時衝動犯案,事件中並無實質得益,她目前有替教會的食物銀行做義工,懇求輕判。
案情指被告於04年起在涉案幼稚園擔任校長。因她常常請病假,校方去年8月要求她出示醫生紙。她於去年9月15日在住所製造虛假文書,即四張以她為名及由瑪麗醫院發出的醫生證明書。校董鍾文同月收到被告以電郵傳遞的四張醫生紙,後拿往醫院查核。院方職員發現為虛假文書,校方報警求助。
案件編號:FLCC36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