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去年10月委任教統會成立工作小組檢討學券制成效。小組主席高彥鳴昨表示,向近200名家長、幼稚園校長等收集意見,小組認為,學券能增加家長選擇,提升幼稚園質素及教師專業能力,所以應繼續推行,但就提出12項建議以完善計劃。
報告提出日後計算減免時,應該扣除學券資助後才計算減免比率。假設某校學費每年1.8萬元,若學生獲減半學費,本該獲9,000元減免,但按現時計算方法由於減免不超過學券面值1.4萬元,因此沒有額外資助,家長仍須繳付學券以外的4,000元學費;新計算方法則先將1.8萬元減去學券面值1.4萬元,餘下的4,000元再計算減免百分比,減半即50%,家長因此獲2,000元額外津貼。
報告建議每年可在考慮通脹因素後檢討學券門檻上限及學券面值,日後設立機制關注長期表現欠佳的幼稚園,但未有就重訂幼師薪級表一事提出建議。高彥鳴稱,小組職能無法提出具體執行細節,也不能就應否推行15年免費教育提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