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替老闆娘放售跑車向買家索「利是」 公司司機判緩刑
蘋果日報 2018/03/19 13:50
索利是
司徒健群
索賄
收賄
被告司徒健群
公司司機替老闆娘放售名下保時捷跑車時,涉私下向車行買家索取並收下1萬元「平安利是」,司機早前被裁定索賄及收賄罪成。裁判官今判刑時指,被告去年一度認罪,但在終院裁定陳志雲無罪後,被告改為不認罪受審,最終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指案件歷經波折,被告因法律原因改為不認罪,但後來控方呈遞新證據,考慮到情況特殊,故判被告入獄10星期但緩刑2年。
裁判官今指被告司徒健群(54歲)有多個案底,不適宜判處服務令。被告早前曾出庭作供指證提供賄款的車行代表,雖然該名代表罪名不成立,但裁判官考慮被告曾協助控方,故給予減刑,被告另須賠償所得的1萬元賄款予跑車車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