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無綫電視暫停職務的陳志雲和陳永孫,昨晨約7時50分由律師陪同到達廉署總部報到,兩人分別逗留約10分鐘,簽妥文件後獲准繼續保釋離開。
廉署拒絕透露他們的續保條件,有消息指陳志雲繼續獲准自簽50萬元保釋。陳志雲和陳永孫離開廉署時都沒有回應記者提問。陳志雲保持一貫的神態自若、面露笑容,隨即登上座駕由司機駕車離開。
廉署於今年3月展開「威遠行動」拘捕陳志雲等五人,指陳志雲和陳永孫涉嫌收受叢培崑任董事的廣告和製作公司的利益,以協助叢取得電視台娛樂綜藝節目的服務合約。陳志雲和錢國偉亦涉嫌貪污,要求多名藝員以低於市價三至五成薪酬接外界工作,從中收取利益,各人其後獲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