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懂強國】買醉點知酒友猝死 你隨時遭索償

蘋果日報 2017/11/09 01:00

索償飲酒勸酒讀懂強國

不要以為同學、親友間一起飲酒好過癮。沒事就好,又事的話,酒友隨時惹禍上身──慘變被告遭索償!然而酒友多不見棺材不流眼淚,內地先後發生多宗勸酒過度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案例。
案件一:男子聚會死在賓館 家屬告酒友索賠93萬
2016年11月28日,從商的張姓男子應朋友之邀到浙江溫州吃飯飲酒。由於張男醉酒後走起路來搖搖晃晃,7名酒友把他送到一家賓館休息,然後各自離開。
大家原以為這場飯局就此結束了,卻沒有想到,張男在賓館裡因飲酒過量身亡。張家認為同行酒友多次勸酒存在過錯,於是把酒友告上法庭,索賠79萬多元人民幣(下同,約93萬港元)。今年8月26日,甌海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在開庭前,張的家人與5名被告達成庭外和解,5被告共賠償張家8萬元(約9.4萬港元)。原告撤回對5名被告的起訴。另2名被告經合法傳喚拒不到庭,法庭未作當庭宣判。
案件二:獲邀參加生日宴醉死 壽星公等賠13萬
2015年,四川德陽中江縣劉同學過19歲生日,便邀請同學、朋周男等14人來家裡參加生日聚會,周男當場醉倒。凌晨三四點鐘,壽星公劉同學醒過來時,發現身邊睡着的周男已經嘴唇發紫,送院後證實死亡。死因是醉酒後嘔吐物阻塞支氣管窒息死亡。經司法所調解,最後劉同學等同桌吃飯的14人賠償了周家11萬元人民幣(約13萬港元)。
案件三: 男子酒後回家路上溺亡 初見面女網友賠14萬
2013年12月12日晚,醉酒的小柯(31歲)原本打車回家去城西銀泰,但在杭州墅園公園門口下了車。次日早上,他被發現浮屍在公園的水塘裡。經法醫鑑定,小柯為溺亡。有關其死亡,柯家已經發宗多場訴訟:告了的士司機和車主,告了公園,告了保險公司,後來索性將當晚一起喝酒、首次與柯小見面,將其送上的士的女網友小馮也告上法庭。2015年4月27日,拱墅區法院最終判小馮要對小柯的死亡承擔10%的責任,具體算到賠償金額上,計12萬元人民幣(約14萬港元)。
除了小馮,死者家屬亦曾將的士司機祝師傅和車主,以及保險公司一一告上法庭,同時還向事發的公園提出索賠請求。但杭州市中院二審(終審)判決駁回死者家屬向的士司機和車主索賠95萬元(約112萬港元)的訴訟請求,但車主出於人道主義考慮同意補償死者家屬3萬元(約3.5萬元)。另外,墅園公園管理方賠償了死者家屬14萬元(約16.5萬港元 )。
《杭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