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車黨落網】撞車黨欺詐賠償可判監14年惟難檢控 大律師教司機兩招自保
長沙灣道陸偉雄撞車黨深水埗詐騙
大律師陸偉雄稱以「人撞車」方‘式騙財的撞車黨不容易成功檢控,故建議司機必須安裝車cam以自保。
警方調查日前長沙灣道一宗疑似撞車黨企圖欺詐司機的個案時,發現該名涉「撲出」馬路蓄意撞向汽車扮受傷的男子,涉及區內至少四宗同類案件,遂以企圖欺詐罪把他拘捕。大律師陸偉雄稱,據他記憶今次是近年首次有「人肉撞車黨」被警員以涉嫌欺詐罪被捕,此罪罪成最高可判監14年,但要入罪並不容易。陸偉雄解釋這是因被告很可能會辯稱是一時不小心才被車撞,否認蓄意撞向汽車圖騙賠償。故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之下,控方很難「告得入」,這相信亦是近年警方鮮有檢控撞車黨的原因。
不過警方今次偵破的案件情況有點例外,陸偉雄認為表面有兩大原因令到控方勝訴的機會較大,值得考慮檢控,希望可確立案例打擊不法之徒。陸解釋,第一個原因是案中有清晰的車cam影片,顯示到被告看起來確似是「撞車黨」及蓄意撞向行駛中的汽車。
第二個原因是警方發現同一名被捕人涉及近月至少4宗同類的「聲稱被車撞傷」事件。一旦疑犯被控企圖欺詐,法官料有頗大機會接納一連串的同類撞車事故是「相似事件的證據(similar facts evidence)」而判被告有罪。理由是單獨的撞車事件疑犯或可辯稱是一時不小心過馬路所致,但數月內接連撞車,會令法官信納連串類似意外可能並非純屬巧合。
對於近年中、港都出現疑似撞車黨向駕駛者勒索金錢,令車主不勝其煩,陸偉雄建議司機要採兩招自保。其一是車廂必須裝備高畫質的自動錄影車cam,以確保能錄下車禍或「人撞車」事件的真實經過;其二是一旦發生撞傷途人的意外,即使行人看似僅屬輕傷,亦必須依法報警讓警方介入調查,切勿企圖私了或輕信「受傷」行人自稱不會追究,免墮入騙徒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