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空中情緣」始於數月前,被告跟年紀相若的事主受僱同一航空公司,事主每星期有兩、三晚會到被告家中過夜。今年7月28日早上,準備更換制服上班的事主待被告如廁時,窺看他的手機,意外發現他與其他女子的調情訊息「罪證」。據悉,該「情敵」曾向被告傳送「你都有女朋友啦!」的訊息,被告卻回覆「I want you more」。
事主乍見調情短訊,即向被告大興問罪,又指摘他與人隔空調情早有前科。被告則反駁與女方僅屬朋友關係,否認不忠,要求事主留下來。其間,兩人激烈爭吵,被告涉嫌於房內向事主「搣手搣腳」施襲。二人冷靜後一同離開單位往見醫生,然後結伴返回被告家中,未料兩人再因調情短訊鬧翻。
被告懷疑情緒激動下用菜刀對事主架頸,接着將菜刀強交給事主,要求她「你殺咗我啦!」被告又一度以生果刀自插大腿,幸無大礙。事主最終選擇離開單位向朋友訴苦,即晚報警。案件編號︰ESCC27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