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張秉源(85歲)與妻子(74歲)結婚逾55年。妻子在呈堂的求情信中透露患白內障,心情差,嫌被告欠體貼關心。事發當日她由朝到晚大發脾氣,又重提不愉快往事,以致與被告產生誤會。她現已原諒被告,盼他可以早日回家,互相照顧。
被告夫婦同住土瓜灣偉恒昌新邨一個單位,最近因感情變差分房而睡。本年4月7日凌晨2時許,妻子要求被告同枕,被告拒絕,兩人發生爭執,被告先掌摑妻子數下,致妻子面部有瘀傷及擦傷等,被告其後更威嚇「我要同你同歸於盡,我殺咗你之後,最多一命填一命」。
他繼而入廚房拿菜刀,以刀背拍打妻子的胸及背。妻子欲用手機報警,被告卻奪過手機塞入她口中。案件5月19日判刑。
案件編號:KCCC12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