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EO投訴升職不公 以署任期劃線「先到先得」
公務員事務局行政主任EO遴選制度
譚文豪早前接獲不同職級的行政主任投訴,指公務員事務局以公務員的署任期「劃線」篩選,變相「先到先得」,而非考慮所有署任人員表現,涉違反公務員聘任指引。
行政主任(EO)晉升的遴選制度被指不公,涉違反公務員聘任指引。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副主席譚文豪稱,早前接獲不同職級的行政主任投訴,指公務員事務局一般職系處處長,和行政主任晉升遴選委員會,涉嫌違反公務員聘任指引,以公務員的署任期「劃線」篩選,變相「先到先得」,而非考慮所有署任人員表現。公務員事務局稱正調查有關投訴。
有行政主任職系人員上月去信公務員事務局和立法會,投訴行政主任(EO)晉升遴選委員會,於2017和18年度,遴選高級和一級行政主任時「劃線」,只考慮在某月份前開始署任職位的人員,意味署任期較長的公務員獲優待。信中指出,署任的先後次序經常因部門運作而延誤,並非反映個人能力,作為遴選準則並不公平。
據了解,2017年一級行政主任晉升名額突然減少近半,令升遷進度緩慢,引起公務員不滿。二級行政主任的月薪為30,165至53,195元,若晉升為一級行政主任,月薪將以55,705元起跳,最高可達70,090元。一般職系署回覆譚文豪查詢指出,一般而言,高級和一級行政主任分別需在任逾4年和3年,才會獲調遷,但現時逾3成高級行政主任在位4年仍未獲調遷,另有兩成一級行政主任在位已超過3年。
譚文豪早前去信公務員事務局,得悉當局已就事件展開調查,調查對像包括一般職系處處長,並由公務員事務局副秘書長負責。譚文豪批評,若在晉升遴選的程序中,以署任年資劃界,變相剝削了較遲署任但能力較優的人員晉升的機會,若安排屬實,應予以譴責。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本報查詢時指,按照政府既定晉升遴選機制,晉升選拔委員會由一定數目具備適當年資、和熟悉晉升職級工作人員組成,委員會以人員的品格、才幹和經驗作主要甄選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