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人質疑,事件反映政府提出建議前,未有先理解當中的技術困難,他促請政府盡快「亡羊補牢」,令市民盡快受惠。
李卓人又建議政府修改原建議,將注入的六千元,以自願性供款性質存入強積金戶口,使受惠者自行決定何時提取款項,並將月入一萬元的界線,改為一萬五千元,因為大部份一萬至一萬五千元收入組別僱員均未能受惠於退稅,但政府表明上述建議不可行。對於自僱者能否受惠,政府就指符合上述條件的自僱人士,只要設有強積金戶口就能受惠。李卓人又建議,政府將過去三個月的其中一個月收入一萬元以下便符合資格,改為過去一年,但政府以細節仍未敲定為由,未有任何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