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觀察:房策四不像 添社會矛盾 - 陳建良

蘋果日報 2011/10/20 00:00


既然周二講開港樓,不妨拋磚引玉,多講一期這個人人關注的問題。今次講講居屋。前兩天看到施永青對最近的居屋政策看法。筆者絕大多數認同,特別是居屋政策理念不清的問題。筆者數月前行文,堅決認為政府有責任令市民有個安樂居所,解決居住問題,但絕無責任要令市民買樓發達。原則非常簡單,就是買樓本質上肯定帶有投資行為,賺蝕各安天命。
筆者認同施永青所說,檢討公屋入息上限,可解決市民居住問題。不過有一點卻可能未考慮到,就是政府的現金流。政府建公屋,當然不收地價,但建築費用也不能收回,只靠租金收入回籠,往往連維護保修費都入不敷支。剛公佈的居屋政策,購入者要即時付上一筆錢,建築費回籠自然無問題。所以如大幅擴大公屋建設吸納目標為居屋的一群,會對政府財政現金流造成一定負擔。
筆者最不明白的是,何解樓價下跌,買家不用承擔風險,但卻可享受樓價升幅。這個不對稱的計劃,不是在助長未有能力購私樓者,投資樓市嗎?樓市是否必賺,相信不用多言。
一個較合理的做法,是將居屋市場與私人住宅市場明確分開。居屋應定性為另一種房屋資助,合資格者的購買折扣是按收入制訂,收入高者折扣較低。如果要出售,不可轉售給私人市場,只可由政府用原價(或加一個小的漲幅)買回。
這種做法,自然不會像大量建公屋一樣造成財政負擔,但卻不會影響對有需要人士解決居住問題的本質。切勿做出一些四不像、沒原則的政策出來,因為這往往會在實施一段時間後,衍生出意想不到的問題或社會矛盾。

陳建良
資深基金經理
本欄逢周二、四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