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周二講開港樓,不妨拋磚引玉,多講一期這個人人關注的問題。今次講講居屋。前兩天看到施永青對最近的居屋政策看法。筆者絕大多數認同,特別是居屋政策理念不清的問題。筆者數月前行文,堅決認為政府有責任令市民有個安樂居所,解決居住問題,但絕無責任要令市民買樓發達。原則非常簡單,就是買樓本質上肯定帶有投資行為,賺蝕各安天命。
筆者認同施永青所說,檢討公屋入息上限,可解決市民居住問題。不過有一點卻可能未考慮到,就是政府的現金流。政府建公屋,當然不收地價,但建築費用也不能收回,只靠租金收入回籠,往往連維護保修費都入不敷支。剛公佈的居屋政策,購入者要即時付上一筆錢,建築費回籠自然無問題。所以如大幅擴大公屋建設吸納目標為居屋的一群,會對政府財政現金流造成一定負擔。
筆者最不明白的是,何解樓價下跌,買家不用承擔風險,但卻可享受樓價升幅。這個不對稱的計劃,不是在助長未有能力購私樓者,投資樓市嗎?樓市是否必賺,相信不用多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