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晨9時開始,20名雷曼苦主先後抵達德輔道中151號南洋商業銀行,他們在大堂和外圍舉牌抗議,銀行職員沒有理會。他們指,三星期來已多番要求銀行高層回應,接見各苦主商討賠償問題,惟銀行一直拖延。
至下午2時45分,李婦在銀行內突然情緒激動,她手持懷疑盛載易燃液體玻璃樽,聲稱要自焚,職員大驚報案,警員到場搜獲該可疑液體樽,將她拘捕帶往海傍警署助查,三小時後她自稱不適,由警署送院治理。醫生通知李婦丈夫,稱她有自殺傾向,需留醫觀察。另有警員在銀行內維持秩序,至下午5時半銀行關門時間已過,經警員多番勸喻,雷曼苦主始自行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