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同性戀瞞婚 法院建議可撤婚
蘋果日報 2013/01/11 06:00
同性戀婚姻
部份同性戀者為了社會眼光和家人壓力,隱瞞性取向並與異性結婚。北京一中院根據近年審理的有關案件,建議今後立法時,將此類婚姻歸於可撤銷婚姻。
可撤銷婚姻是指當事人受脅迫或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時,結婚的意思表示不真實,事後可適用撤鎖婚姻。目前按法律規定,同性戀者的異性婚姻不屬於該種情形。
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