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六旬內地婦前日乘國泰客機由台北抵港,打算轉飛西安,轉機時X光機發現她偷走飛機上的一件救生衣。她稱想將救生衣帶回老家當手信,昨認罪,被判罰款2,000元。裁判官指,若航空公司無發現救生衣被盜,遇上意外時乘客會不夠救生衣用,可見案情嚴重。辯方反指航空公司有責任點算數量,遭裁判官斥責:「航空公司都估唔到有人連救生衣都偷㗎嘛!」
官斥貪心判罰款
報住陝西的被告何有娣(64歲)昨由丈夫陪同到荃灣法院承認偷竊罪,她一度在公眾席暈倒,要丈夫及庭警攙扶,休息約半小時才能走路。她向裁判官鄭紀航表示自周一被捕後,一直沒胃口進食,令血糖過低。由於被告身上只有100元新台幣及20元人民幣,鄭官一度要求以監禁7天代替罰款,她最終靠丈夫籌得罰款。律師求情指她出於無知犯案,鄭官斥她是貪心犯案。
案件編號:TWCC3249/15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