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行尊所講「外國小報」即Tabloid,內容都是八卦新聞,版面不大,通常放在超市或便利店的付款處讓師奶方便買到;但外國小報極其量是跟蹤名人,寫緋聞,又或者刊登一些未經證實的外星人報告,遠不及香港傳媒刊登罪證來促銷這麼猖狂。
刊登女受害者裸照,不理相中人是否名人,都是對道德的一個挑戰。到底香港人的八卦心強還是同情心強,前者勝的話以後傳媒的手法只會變本加厲。
不止如此,有沒有想過扭曲新聞自由來助長罪惡是何其可怕的事?情況好比暴徒打劫小市民,記者接贓賣老鼠貨,而警方只能在法律罅外遙遙望着不法之徒說聲抱歉之後繼續逍遙快活。
為了社會未來的主人翁,大家要警覺地做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