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下月7日轉往粉嶺法院提訊,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搜尋被告仍在逃的丈夫、化驗證物DNA、等候女嬰驗屍報告、翻查閉路電視及調查夫婦的通訊紀錄等。裁判官問被告案發期間一度離港到內地的用意何在,辯方解釋被告因與丈夫爭執後想冷靜,於是和朋友到內地。
案件押後至9月7日再訊,裁判官批准被告以1萬元保釋處理女嬰身後事,其間不可離港、需交出旅遊證件、每周三次定期向警署報到及不可直接或間接接觸在逃丈夫。
根據報道,至今仍不知所終的姓張父親報稱任司機,一年前與被告租住東鎮圍一間約400方呎村屋,被告3個月前誕女。鄰居指夫婦不時爭吵,8月20日晚夫婦爭吵後,被告疑一氣之下離家3天,至23日中午返家揭發女兒倒斃床上。
案件編號:STCC3389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