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午5時25分,51歲的陳振聰乘坐其黑色七人車到達山頂警署。他坐在左邊的後座位,旁邊是上周以2,000萬元人事擔保協助陳振聰保釋的胞弟陳振國,前座坐在司機旁邊的相信是陳振聰的私人保鑣。
身穿淺藍色衫沒有打領帶的陳振聰,在車上完全沒有流露任何表情,更沒有像以往向在場等候的記者們揮手。車輛直接進入警署停車場,各人在警署內逗留約15分鐘後驅車離開時,陳振聰依然是木無表情。
陳振聰上周四被控偽造文件及使用虛假文書罪(偽造遺囑),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後准以人事及現金各2,000萬元保釋候審,案件押後至7月8日再訊,其間交出旅行證件並不得離港,並須每星期兩次到山頂警署報到。昨日是他的第一次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