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帑代出糧】羅致光昨反口指補貼不限出糧 政府今稱無規定僱主須維持薪酬水平

蘋果日報 2020/08/23 22:30

武漢肺炎羅致光保就業

政府推出的「保就業」計劃原本規定僱主若獲批資助,金額全數支付員工,但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昨日卻稱若強制僱主將保就業資助全數用於工資欠缺彈性,被批「反口」、政策朝令夕改。政府今日重申,僱主在補貼期內必須將工資補貼全數用於支付同一月份員工薪酬,即補貼不得作其他用途,不過承認並無規定僱主必須維持個別員工於「指定月份」的薪酬水平,即變相容許僱主8折出糧或要求員工放無薪假。

政府發稿重申補貼只可出糧 否則退回全數資助

羅致光昨日在電台節目稱,如果僱主「一個崩也不少」將保就業補貼全數發放給員工,僱主便沒有錢交租、甚至結業,若果全數補貼直接給僱員,相信有一半僱主寧願結業,都不會申請計畫。
但政府今日發新聞稿,稱就「保就業」計劃回應傳媒查詢,重申所有申領第2期計劃的僱主須與第1期計劃相同,即在9月至11月補貼期內必須將領取的工資補貼全數用於支付同一月份的員工薪酬,換言之,補貼不得作其他用途,亦不能把某個月的補貼用於發放其他月份工資,否則需要向政府退回全數或部份資助。

承認無規定僱主維持員工在指定月份的薪酬

不過,當局同時承認,在設計計劃時保留了彈性,包括並無規定僱主必須維持個別員工於「指定月份」的薪酬水平,否則擔心部份受疫情重創的行業可能選擇結業。當局亦稱,在補貼期內任何一個月,有支薪的僱員總數不能少於今年3月的承諾受薪僱員人數,否則僱主會被罰款。若有員工在補貼期內放一整月無薪假,將不視為有支薪僱員,即不計入「承諾受薪僱員人數」。
過去外界屢批評不少僱主在申領薪金補貼後,仍繼續要求員工放無薪假,被批計劃不保人工,今次政府則變相承認無法保證僱主領取津貼後仍會要求員工放無薪假等。
政府稱「保就業」計劃第二期將於本月31日上午7時至9月13日晚上11時59分接受報名。合資格的僱主無論有否參加第一期,都可以在上述期間在「保就業」計劃的專用網站(www.ess.gov.hk)提交申請。「保就業」計劃秘書處已通知新一批成功申請人,將在下周初發放補貼,涉及400多名僱主及900多名自僱人士,補貼金額合共約1億元;而已獲批的第一期工資補貼合共涉及約440億元,涵蓋接近14.9萬名僱主及承諾受薪僱員總人數約19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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