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8日反水貨客的示威者在屯門舉行「光復行動」,期間男學生被指向正執勤的警員擲水樽,當男學生被拘捕時,另一名女示威者被指拉著男生「搶犯」,兩人分別被控襲警及阻差辦公罪。案件今續審,裁判官指從片段見到,女示威者已放手,質疑警員為何仍將她拘捕。
裁判官向警員鍾浩揚提問,指怎樣判斷女被告陳明鳳(21歲)當時是「甩手」還是聽到警方勸告後放手,又指片段中見到當時很多人也拉著男生郭賀彬(16歲),為何只拘捕陳一人。鍾回應指當時陳跟他站得比較近,而且他認得陳。
另一名有份拘捕的女警吳銘怡亦被裁判官質疑,為何沒有即時將陳拘捕,吳表示因當時情況混亂,裁判官則指混亂與拘捕應無關係。兩被告被裁定表證成立,裁判官將於下午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