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來好像很懸疑,儘管我對實際情況並不了解,但我想癥結不離兩個字:「尊重」。都說愛情不是佔有,但有多少人能夠做到?關係愈密切,佔有慾便愈強。如果他沒事先聲明,我自然會假設他在假日陪我,每個人都會這樣想吧,其實這想法,已洩露了我們的佔有慾。稱呼情人為另一半,亦說明了我們都假設自己擁有對方,也被對方擁有。說愛情不是佔有,正確說法該是愛情不是過份佔有。最佳情人認為自己擁有對方10%,一般情人認為50%,最自私的,認為擁有100%。當認為自己擁有對方超過50%,不尊重的情況便容易惡化。他不是和你有仇,亦不是不愛你,只是他既然認為「高度」擁有你,加上他擁有挑剔及急躁的性子(大概他對自己的要求亦甚高吧),當你的表現不符合他的預期,他自然暴躁如雷,毫不掩飾。相愛和相處畢竟存在差異:相愛,單憑感覺就夠;相處,還須考慮性格和涵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