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匯去年底首次上市時,房委會曾以電郵及文件向所有委員發出《成員投資領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指引,指出為避免令公眾感到有利益衝突,認為所有委員不應在領匯公開發售時認購。房委會在上月十九日領匯再籌備重新上市期間,將有關指引再電郵給委員。
今年四月出任房委會委員的李國英昨出席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會議後,承認是自己疏忽,未有留意指引而認購了四手領匯。他說,會盡快放售手上的領匯,並承諾將所賺到的利益全數撥歸公益金。
本報昨以電話向二十七名房委會委員查詢,當中十二名有回覆的委員表示沒有認購領匯;多名委員指出,房委會只透過電郵發放指引是不夠全面,可能是導致李國英「睇漏眼」原因,建議房委會日後發放重要資訊時,應以傳真或信件通知委員。
房委會發言人表示,曾在上月十九日以電郵向所有房委會委員發出該指引,認為他們不應在領匯公開發售時認購。發言人說,指引雖無法律約束力,但呼籲委員遵守。
廉政公署發言人說,廉署防止貪污處曾協助房委會就其委員認購領匯制訂指引,並指任何公職人員若涉及以權謀私行為,有可能會構成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