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樂商場租戶促賠償

蘋果日報 2012/11/05 05:20


【本報訊】早前以19.8億元易手之尖沙嘴百樂酒店商場DNA galleria,由於打算短期內拆售,前業主資深投資者羅家寶家族的百樂集團,要求商場租戶一個月內撤出清場,引起不滿,商戶現聯合向業主聲討要求賠償。據悉,有鄰近商場業主向該批商戶招手。

租戶不滿遭迫遷

DNA galleria現有逾百租戶,上月底接獲通知,要求在下月5日前遷出,部份更要在7日內搬走,商戶指有違租約承諾,故有67間店舖租戶組成聯盟要求討回公道。DNA商戶大聯盟主席溫璟霖指,部份商戶只在商場開業不足三個月便被終止租約,個別更只開業一個月,令投資血本無歸。商場早前落實的租約由一年至四年不等,每月繳付定額租金後,還要提交營業額20%至30%作為分成。不過,租約訂明業主有權在一個月通知期後終止租約。溫璟霖直言,「同業主傾租約,佢哋話明一個月通知只係用嚟對付違規租客,正常情況會完成租約」。如今商場需要清場,溫璟霖斥「如果租客未完租約提早終止,都要賠餘額,但業主卻可以無視租約,一毫子都唔使賠」,極不公平。商戶大聯盟現各業主交涉,希望收場時間延長至聖誕旺市後,否則要求賠償。另又會研究向法庭禁制商場買賣交易。

鄰近商場業主招手

售賣寵物衣服的商戶張先生怒斥業主「呃錢」,「啱啱先向業主交咗兩年商場宣傳費,又入定批貨等聖誕檔期,如果要走,起碼損失30萬!」惟有消息人士指,鄰近有商場大業主向部份租戶接洽,希望短期內接收他們重新開舖。據悉,位於DNA galleria對面的尖東廣場,現時地下部份及地庫兩層交吉待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