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宣佈新的交通津貼計劃,條件是每月要做夠72小時,以及每月總收入不可超過6500元,加上資產不超過4.4萬元,才可以領取每月600元津貼。而且收入及資產限制,會隨家庭成員數目增加而增加,三人的入息限額是1.2萬元。
每月600元津貼,即每日約24元(以上班25日計),每程12元。雖然每程金額逾10元,但條件苛刻,三人家庭每人平均月入4000元即失去資格。雖然我不是受惠的一群,但覺得方向做對之餘可以大方一點。
計劃預計在未來3年花費38.8億元,少於3年內收到約60億元股息。政府是有能力慷慨一點,如澳門般派錢,我不反對每年派6000元予低收入人士作交通津貼或是其他津貼,另收入上限可以高一點,如8000元。他們不用交稅,但交通開支對他們來說可以很重。
事實上,市民不可以期望港鐵多做一些,社會責任要有,但是以商業模式運作,便需以股東利益為先。要怪便要怪政府為甚麼把港鐵上市,而政府作為港鐵的大股東,似乎又沒有履行好它的職責。
李兆波
中大酒店及旅遊管理學院會計與財務高級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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