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傘運一周年】佔中前警車打人案民權觀察:嚴重過七警!

蘋果日報 2015/09/21 06:00

警權佔中周諾恆黃永志反東北雨傘運動民權觀察

去年9月雨傘運動爆發,警察暴力達到最高峰,不過其實在佔中前,已響起警號。今年2月,周諾恆及黃永志等4人控告警方毆打及非法禁錮,將於下周三(9月30日)上法庭,這宗沒被鏡頭捕捉的案件,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直指比暗角七警更嚴重:「非常有系統、程序令自己逃避被追究,完整呈現警察濫權問題。」

去年6月,立法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工程撥款,立法會大樓外示威者與警方爆發衝突,不少示威者指警方是預演佔中。6月13日凌晨,警方清場,當中周諾恆及黃永志一共五位示威者被拉上警車。參與社運多年,黃永志憶述警車內氣氛較以往緊張:「他們很有默契,沒有人發號施令,一上警車便拉下窗簾、關燈。」而周諾恆指他們在車上被要求低下頭:「首先拍打頭部、掌摑,後來扯起我的頭髮,向著我的臉吐口水。」從金鐘到香港仔警署,約二十分鐘車程,據他們憶述,五位示威者一直斷斷續續被警察拳打腳踢,而警察更一邊打,一邊粗言穢語,又多次問:「你們是不是黑社會?」周諾恆表示警員明知他們是社運常客,指控他們是黑社會只是為了壯膽,而黃永志覺得對方被灌輸了政治訊息:「佔中前大半年,知道警察內部有洗腦工程,令前線警員有心理準備,對付的就是暴民,我打你們是合理的。」

到了香港仔警署後,傷得最重的周諾恆披頭散髮,滿面鮮血。飽受完暴力對待,在警署內氣氛依然緊張,黃永志表示錄口供時,警方問他們:「你們都應該不用律師吧,你們那麼有經驗」,黃永志表示當時沒有堅持見律師:「他這樣設問,你只能屈從他的指示,說沒得見,便沒得見。」而四人錄口供的同時,周諾恆被三個警員帶到廁所,一個鎖上門在門外,周諾恆憶述:「另外兩個在廁所內,跟我說『你不洗掉紅色的東西,就別想走出去!』」他直言那刻是「肉俎砧板上」,唯有清洗血漬。黃永志形容當晚十分恐懼及無助:「從我們上樓到錄口供的房間、房間走到廁所,完全沒有閉路電視,可以說是『警察大曬』的世界。」

今年2月周諾恆等4人控告警方毆打及非法禁錮。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表示第一次接觸如此嚴重個案,「警車打人後,抹洗毆打證據,妨礙見律師,比七警更為嚴重。」他擔心這已成為警隊整體的暴力文化,用諸於和平示威者身上。

經歷613一夜,周諾恆及黃永志表示,若再遇這次情況,一定會「企硬」,保障自己權利。而佔中義務律師楊岳橋表示,任何刑事案件而被補人士,都有緘默權及見律師權利:「任何人都可以要求見律師,見律師前可拒絕回答警方。」他更指出示威者被警方打,到警署後必須向當值警長投訴,要求警長即時落簿,要求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