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名張姓女子在2001至2013年間旅居中國,其間與唐姓男子結婚,但因唐男與一名姓周中國女子發生婚外情,張女不到一年就離婚,唐男隨後另娶周女。但前年,周女不滿唐男又出軌,貼文抨擊新任小三,卻連帶罵到張女:「你這種慣三和他前妻一樣,淫亂、虛榮!」張女怒告周女誹謗,台北地院日前判周女賠償8萬元新台幣(2.12萬港元)。
張女(48歲)指控,周女(38歲)前年6、7月間用微博發表辱罵文章,雖然主要針對唐男的新任小三錢女,但有多篇涉及到她,她因而控訴周女。台北地院今年4月已依妨害名譽罪判周女3個月有期徒刑,或以罰款9萬元新台幣(2.39萬港元)代入獄。但她因此事承受身心煎熬與創痛,另求償80萬元新台幣(21.2萬港元)。
張女認為周女指桑罵槐攻擊她的文字包括:「你這種慣三和他前妻一樣,淫亂、虛榮,不要臉的本事無人能敵」、「他前妻才是榨乾他錢的人,他前妻和你一樣靠男人賺錢生活的」、「渣男喜歡騷的,前妻和現在這個賣淫女一樣騷!游手好閒,沒有工作,靠男人賞錢過日子!喜歡找有錢的,但每次都看走眼。」另外,張女認為,她被周女直接攻擊的文字則有:「張XX才是小三吧!作為唐X好朋友的閨密,跑來安慰唐X就立即上了床!」等。
周女則抗辯,指她的言論全是針對丈夫及錢女。她又指,發文使用的帳號「Librajojo-鋼網情人」,是她個人為追星所創的分身帳號,瀏覽者只有她非常有限的友人,而這些友人根本都不認識張女,就算看到文章也不構成對張女名譽的侵害,是張女自己另創帳號來追蹤她發文,還自己跳出來出言挑釁、辱罵,讓瀏覽該頁面的友人知道其身份。
周女指出,她的發文主客觀上都沒有侵害到張女名譽,張女名譽就算受損也是因為自己的不當言論,她居住於上海,刑事庭審理期間專程到台灣出庭,也曾經當庭向張女誠心表示歉意,賠償自應減免。另外,她獨力撫養兩幼子又繳房貸,根本入不敷出,靠借貸度日,相對於張女每月可獲得前夫唐男的撫養費及小孩教育費,不用工作就生活寬裕,因而請求法院駁回張女80萬元新台幣求償。
法官審酌,周女言論確實指摘張女,侵害其名譽,不過周女因為配偶外遇情緒失控而做出非理性言論,張女名譽受損的情節並不嚴重,判決應賠張女精神撫慰金8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