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堂要去換M巾女生俾老師鞭大髀

蘋果日報 2015/07/10 06:00

台灣體罰月事鞭大腿

台灣新竹市一所中學14歲中三女生,今年4月底生理期來時,下課期間顧着與同學聊天,忘了到廁所更換衞生巾,上數學課時才舉手說:「老師我肚子痛,要上廁所一下。」李姓數學老師同意讓她前往,卻在隔天依「上課上廁所打10下」班規要補處罰。女生解釋當時是去處理月事,但李老師堅持執行,以竹鞭痛打其左大腿10下。

事後女生覺得疼痛,拿手機拍下腿上的條狀紅腫,班導師發現後,要求女生刪除照片,並去電向女生母親說明,指女生在校違反班規遭老師處罰,當時女生母親還不斷向老師致歉。直到女生返家後,母親追問她為何違返班規,得知李老師不僅沒同理心,還鞕打女兒成傷,怒向校方投訴,並報警控告李老師傷害。

女生母親痛斥:「人有三不便,更何況是月事來了,老師墨守班規,隔天再補打,真的很不通情理!」該校長表示,校園發生體罰學生事件,校方即組不適任教師小組調查,老師確實有打學生,事後也向家長及女生道歉,只是女生表達想繼續上李老師的課程,因此調查小組認定李老師違反零體罰政策,並未影響學生身心,情節不重大,記申誡一次。但女生母親深表不滿,直呼:「處分太輕了!」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直斥,校規、班規若違反《教育基本法》,都可視為無效,更何況女生是有生理需要,必須佔用上課時間上廁所,身為教育者沒有諒解學生,還為了執行班規,在不合理的情況下執行體罰,這種行為就跟「酷吏」沒兩樣,僅為了向學生「立下威信」而嚴格執行班規,這樣的教育方式確實不妥,若學生是故意藉故上課時間上廁所,也應與輔導室合作輔導,不可體罰學生。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