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中共中央喉舌的《人民日報》,號稱每日銷量超過200萬份,雖然年年都要各級黨委下達公款訂閱的指令,花的是納稅人的錢,但一版彩色廣告收費高達39.2萬元(當然不是頭版,那是不敢賣廣告的),豈有一分一毫回饋社會?
同樣令人不齒的是,中央電視台每晚7時的《新聞聯播》,當局規定各省市電視台都要轉播,結果變成收視率最高。30分鐘的節目當然不敢插入廣告,但節目開始前20秒的報時組合廣告,則成為央視的搶錢王。在去年11月舉行的廣告競投中,今年11月、12月的報時組合廣告,創下1.22億元的天價。付鈔的是國企五糧液,但羊毛最終出在羊身上,還不是慷公眾之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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