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打假卡」騙公司薪金 餐廳店長囚14天
盜竊陳志偉Bistro Bon
到職不足一個月的餐廳店長覷準公司支薪過程漏洞,為多名下屬「打假卡」偽造出勤紀錄,從中騙取公司約6,000元薪金,被揭發後遭解僱。前店長今在裁判法院承認盜竊罪,判囚14天,及須向店方賠償騙款。
男被告陳志偉(47歲)承認於前年11月在鴻星集團旗下Bistro Bon地中海餐廳犯案,偷取鴻星的6,045元。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案發前約一個月入職,之前失業但要交租,在經濟拮据下犯案,現已搬回與母親同住,經濟壓力已紓緩。辯方同意犯案經過有鋪排,並非突發性,但因金額不多,而被告已在另一餐廳任職並獲賞識,希望判社會服務令。
惟裁判官指金額不小,案情嚴重,被告違反誠信,因有人揭發才避免公司進一步損失,故判上述刑期。案情指案發同月一名部長查核紀錄揭發被告打假卡,被告警誡下認利用4人的假會計紀錄詐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