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強調,會努力與證監商討解決方案,如把保證金交還予經紀的流程縮短,希望獲證監首肯;但無論這建議最後是否獲接納,都不會影響今次改革的推行,「這不是先決條件,改革是事在必行,最後幫不到經紀,我們只可以講sorry,但保證金是無論如何都會收。」
今次港交所的徵費改革分兩部份,分別是孖展按金及保證基金供款。兩項徵費都是按經紀行的每日成交持倉額計算,比率由當時市況波動性而定,由最低5%至10%以上不等。
按金是用來擔保個別證券行的風險,即若有券商倒閉,只會用它自己的按金來「填氹」;而保證基金則是「公家錢」,當個別券商的按金都不夠用,就會用保證基金救亡。
港交所會為所有券商首500萬元孖展按金,以及首100萬元保證金供款「包底」,估計有80%經紀行可豁免付費。
李小加表示,以本港最大經紀行為例,其須付按金及保證金金額分別可達7億及1.4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