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戴譽威(27歲,圖)過往有3項涉及暴力的案底。他昨在庭上自言經常怒容滿面,引致母親驚慌,亦令街坊以為他打母親。惟裁判官質疑其說法全是藉口,直指感化官報告說他起初襲擊父,及後襲擊母,日益嚴重,最終令家人要報警。
裁判官又指,被告的不自控暴力行為會由屋內延至屋外,對社會大眾均非好事,勸事主別再縱容兒子。對事主擔心若兒子被扣押,家中收入會減少,裁判官認為她或過慮。
被告聞言向母親及社會大眾道歉,自知情緒有問題,已打算申請居屋後離家,減少與母接觸,但會繼續供養她。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7日,再替被告取心理、精神等報告判刑,被告續還柙。被告承認於今年1月22日在李鄭屋邨家中襲擊母親梁麗燕(53歲)。
案件編號:WKCC418/18
■記者陸羽平、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