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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權運動】清潔工刮花警署外牆被判服務令 獲不相識支持者撐傘護送離庭

蘋果日報 2019/09/13 11:39

雨傘刑事毀壞黑警青山警署

獨居清潔工聲稱因憎恨警察,上月某個凌晨在屯門青山警署外隔著水馬多次高呼「死黑警」,並將一塊汽車零件擲向警署外牆,造成一道長兩厘米的刮痕。男工被控刑事毀壞,早前認罪,今早被判接受80小時社會服務令。男工離開法庭時,獲廿多名不相識的支持者撐起雨傘護送離開;不過,由於事出突然,男工一度拒絕眾人護送,要經支持者多番解釋,他才接受。
被告張永基(37歲)今天繼續沒有律師代表,獨自一人到庭聽取判刑。不過,他身後卻早已坐滿廿多名不相識的支持者,部份人身穿黑衣,並戴上口罩或蒙面;他們甫進入法庭,庭警即稱:「尊重法庭,請除口罩。」眾人依言脫下口罩。惟控方一名戴口罩女文員卻未有跟隨指示除下口罩,並發出幾下「乾咳」聲音,庭警見狀未有理會。
裁判官判刑指出,被告透過媒體得悉警方執法過程,感覺不滿,遂前往警署掟金屬物件示威,做法明顯是挑戰警方及法治,其行為更會令站在附近樓梯的警員及途人構成危險。不過,裁判官留意到被告沒有犯罪紀錄,加上是獨自犯案,沒有預謀,事後對行為已有悔意,故接納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
控方案情指,上月9日事發時,有警員發現被告在青山警署的水馬閘外多次高叫「死黑警」,並將一條長七厘米、闊七厘米的金屬汽車零件擲向警署外牆,造成一道長兩厘米的刮痕。被告逃跑不遂,當場遭警員拘捕,警誡下自稱因憎恨警察而犯案。
被告早前認罪時,親自求情曾要求:「懇請裁判官大人等我份工做埋出年年尾先坐監」,惟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當時指出,一旦判監便須即時入獄。
【案件編號:TMCC1712/19】
記者 羅日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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