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罪守行為上訴】
【本報訊】候任立法會議員、民主黨區議員許智峯前年4月抗議中西區區議會閉門審議撥款,企圖闖入民政處辦公室,被指踢傷兩名保安,經審訊後脫罪。律政司提覆核,許維持無罪但被下令簽保守行為1年。許不服命令向高院上訴,法官昨質疑原審裁判官下令守行為之前,沒給許機會諮詢律師,對許不公平,而且沒資料顯示需用守行為來預防許再犯案。控方爭議許在何時獲通知有守行為申請,法官遂押後案件,索閱法庭錄音紀錄謄本以作確認。
許在庭外指若本案開了很壞先例,律政司和梁振英政府可要求審訊中脫罪的抗爭者守行為,便會對未來抗爭者和示威自由有很大影響。許自言恪守非暴力原則,守行為對他沒影響,上訴是為討回公道,他亦相信法庭會還他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