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6歲青年夜晚放工後人有三急,趕到沙田城河道公廁大便。完事暢快之際,竟遭已婚電器技工強行推門,揸實其下體兩秒。青年想反抗卻不夠氣力,幸終逃脫向巡警求救。技工昨在沙田裁判法院否認非禮罪受審,反指是自己如廁時遭警員踢門查身份證。裁判官認為控方證人誠實可靠,法庭亦要保護男受害者,判技工入獄3個月。
被告張耀均現年39歲,有16次案底,其中7次類同。他案發後曾干犯其他案件,違反保釋條件被拘留20多天。律師求情說,已婚的他月入1.2萬元,正於中環大會堂做電燈工作。案情相對不嚴重,非禮時間較短,望能輕判。
暫委裁判官許卓倫認為案件涉暴力,被告90年至09年間多次犯下非禮案,最近一次是同類案底,曾有受害人是16歲以下。他不認罪證明無悔意,案發於晚間寧靜的公廁,男事主幸運才無更嚴重的事發生。法庭不能容忍有關罪行,除了女性,亦要保護男受害人,故要判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