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議局部份成員為抗衡政府欲嚴打丁屋僭建物,再次打出「保鄉衞族」口號,事實上歷次針對原居民利益的事件,原居民均高舉「保鄉衞族」旗幟發動激進抗爭、團結原居民,特別是事件背後涉及龐大經濟利益,更令一些原居民抗爭到底。
最早出現「保鄉衞族」口號的是1994年,當時的立法局議員陸恭蕙為新界婦女爭取權益,提出修改《新界土地(豁免)條例》,容許女原居民也有土地繼承權,引來部份原居民強烈不滿,認為破壞只有男性擁有財產繼承權的傳統,當時更有激進原居民揚言「強姦陸恭蕙」。到2001年政府計劃在村代表選舉中實行雙村長制,又遭部份原居民以利益被「連根拔起」、「禍延子孫」為由,再以「保鄉衞族」作口號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