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控方為免警員調離崗位申匿名令 官:人手調配比司法公開重要?
警員起底匿名令
過去數月涉及反修例運動的案件中,律政司均就大部份涉及警員的案件申請匿名處理,以英文字母取代警員真實姓名,有關做法惹來垢病。屯門法院少年庭今天再度處理一宗反修例運動襲警案時,控方同樣為涉案警員作出多項保密申請。裁判官反問控方:「人手資源調配問題比公開司法重要?」
控方於庭上為一名隸屬飛虎隊的涉案警員申請使用特別通道出入法庭,並要求於屏風後作供,又申請身份保密及使用X作代號,控方力陳由於需依賴該名特警隊員的證人供詞,而其供詞將涉及其工作範圍及敏感資料,基於公眾利益考慮下,要求法庭批准審訊時若觸及該等資料,需轉為內庭聆訊處理,更要求辯方不得將涉案警員編號及名字使用於其他地方。
控方續指,該警員工作範疇為處理恐怖份子、軍火、爆炸品等高度保密案件,故需要高度保護其身份,有關申請是為防止警員被「起底」;若其身份曝光,不排除會遭「報復」及帶來不能挽救的創傷。控方又指,警隊投放大量資源培訓特警隊員,若身份披露,警員有可能需調離崗位,嚴重影響警隊運作,形容特警隊為香港最後一道防線。
控方更謂,雖然現有禁制令防止警員被起底,惟措施被動,故因應其工作關係,必須採取具前瞻性的保密措施,並列舉多個案例指高院過去曾批准類似申請,亦有刑事情報科警員為防不能再執行原有職務,類似申請也獲批准。
裁判官一度質疑兩者工種不同,不能類比;控方回應指案中特警隊員日後可能會執行相關職務。裁判官對控方申請提出多個質疑,並謂:「其他作證人警員唔係一樣有呢啲擔心咩?」又反問控方:「人手資源調配問題比公開司法重要?」惟控方繼續以特警身份不同及「風險高一啲」為由作解說。
案件早前提堂時,裁判官水佳麗亦一度針對匿名令開腔狠批控方謂:「係咪長期落去都要咁做?」並指控方若以保護警員身份為由申請匿名,反問:「依家起底成風,咁法官都有需要被保護啦,個個都會被起底。」問控方是否連裁判官也要匿名。
案件押後至本月26日開審,有關匿名等特別安排申請,將於審訊前作裁決。而被告至今已年滿16歲,在控辯雙方同意下,案件今天即轉由成人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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