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黃樂敏(27歲)昨獲高等法院法官黃崇厚批准以現金1.3萬元保釋,另加兩萬元人事擔保,其間不得離港或接觸控方證人,每晚10時至翌晨6時須守宵禁令。被告庭上以稚嫩聲線回答:「清楚,明白,唔該晒法官閣下。」
警方早前分兩案起訴被告,其中縱火案控罪指她於9月21日,在屯門屯利街華都花園外犯案,案件將於下月25日再訊。至於奶茶襲警案的控罪詳情,則指她於9月29日在崇光百貨正門外,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長張紹賢,案件本月28日答辯。
案件編號:HCCP514、515、FLCC4424、ESCC226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