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六旬繼父於兩年多內三度在家非禮繼女,其中一次他在16歲繼女面前裸露下體,迫繼女替他手淫至射精,手沾精液的繼女走入廁所洗手,更嚇得整晚躲於廁所內不敢回房。裁判官昨斥責繼父持續非禮的行為,對繼女造成極大精神困擾,令她長期感恐懼及受傷害,判他入獄四個月。
男被告(66歲)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三項非禮罪。案情指2012年8月某晚,事主睡覺時突感到身旁有人,張開眼發現被告下半身赤裸,被告強行捉着她的手撫弄其陽具數分鐘至射精。事主手沾精液,跑到廁所清潔,並躲藏在廁所一晚,至翌日早上母親返家,事主跟母親投訴,被告向事主道歉,並稱不會再非禮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