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最低工資後,低收入人士仍合資格申領600元交通津貼。但若打工仔每月工作26日,每日工作9小時及時薪28元計算,收入為6,552元,剛超過一人家庭申請的6,500元收入上限。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說,低收入人士申領交通津貼時可扣除強積金供款,即當局只計他們薪酬為6,224元,合乎申請交通津貼資格。不過,這只限於一人家庭,如夫婦二人月入同為6,552元,已超過總收入不可逾8,500元規定。
職工盟政策研究幹事潘文瀚說,33元時薪是打工仔普遍訴求,認為政府不可將最低工資與交通津貼混為一談,「最低時薪33蚊唔係加多啲交通津貼可以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