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房技工涉疏忽釀爆炸奪三命 辯方:無人目擊被告曾做何事

蘋果日報 2020/07/29 00:00

黎駿豪誤殺罪車房爆炸

2015年慈雲山車房爆炸釀成三死多傷,受傷技工被指維修的士期間嚴重疏忽肇禍,被控三項誤殺罪,辯方今在高等法院進行結案陳詞。對於控方指被告拆除的士石油氣缸更換零件時嚴重疏忽,辯方反駁說法稱只屬推測,根本無人目擊經過。辯方指本案非審理被告是否無牌技工,是否非法處理氣缸,陪審團必須肯定被告曾作出疏忽行為,而且構成嚴重疏忽,才可裁定他罪成。陪審團預計於星期五退庭商議。
被告黎駿豪(37歲)被控於2015年4月26日維修的士時,未採取足夠步驟防止汽車燃料缸洩漏或積聚石油氣,及確保不會被點燃,因此發生爆炸,導致車房東主胡漢偉(47歲)、的士司機陳錦波(61歲)及附近玻璃店女店東伍靄霞(65歲)喪生。
辯方指,根據控方的說法,當日所有維修的工序包括拆石油氣缸、放氣、將氣缸反轉等,皆由被告負責,而被告未有採取合理的措施,即確保氣缸沒有漏氣;但有關說法只是推測,沒有直接證據,反問陪審團:「你哋能夠肯定被告做咗啲乜? 」辯方強調,「有人做」和「肯定是被告做」是兩回事。
喪命車房東主也有「落手落腳做」
早前控方指被告是車房當日唯一技工,曾修讀職訓局課程,故可作唯一的推論,被告便是負責修理涉案石油氣的士的人。辯方為此播放涉案車房對面的閉路電視,指案中喪命的車房東主胡漢偉當時曾搬動一些物品,「有落手落腳做」,故當的士駛入車房後,「邊個做咗咩?唔知道。」
控方指被告趁氣缸在車房內排氣時「出嚟抖氣」,及後折返處理氣缸,但辯方質疑,被告折返或許只是上廁所或到閣樓休息,無法肯定他必定是折返車房處理氣缸。最後,對於控方指引發爆炸的是一把放在維修槽旁的電風扇,因電風扇晃動並跌落積聚石油氣的維修槽內,產生火花而爆炸,辯方同樣質疑沒有證據基礎,「擺得唔平跌咗?邊有證據?連風扇有冇著都唔知。」
辯方指必須肯定被告嚴重疏忽,即一個合理和謹慎的人可以預視,如此疏忽會構成重大危險,導致其他人死亡,陪審團才可以裁定罪名成立,但因疑點利益歸於被告,陪審團應裁定他誤殺罪名不成立。案件明續,法官將就證據引導陪審團。
【案件編號:HCCC2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