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華置主席劉鑾雄與港商羅傑承案昨於澳門續審,傳召澳門廉署調查廳長李棟樑作供,指證歐文龍「友好手冊」所載「PM/大劉/金龍」,是記錄歐與劉、羅二人及澳門東基公司劉基穎的飯局,翻查飯店訂位及出入境記錄,當日是仲量聯行提交標書前6日。
李棟樑作供時指,與仲量聯行合作投得機場對開五幅土地的BVI英屬處女島公司Moon Ocean,由兩家BVI公司持有,其中一家更另有兩重母公司擁有,不過實際上全部屬於羅傑承。至於大劉、羅傑承涉賄歐文龍的2,000萬元賄款,正是經由一同出席飯局的劉基穎轉到歐操控的銀行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