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蘇格蘭的科爾屬留歐派,他說:「我不會對創立這機制感到內疚,但對英國啟動第50條感到悲哀,我從沒有想過英國會用到它。」他又指出,當時草擬條約的部份原因,是想讓英國疑歐派閉嘴,不要再說歐盟綁死成員國邁向未知目標。
科爾指條文中有兩點值得注意,就是談判須訂好分手條款和日後關係的框架,因此即使兩年內無法達成最終協議,仍須就日後關係達成基本框架,否則分手條款就沒有效力,告誡英國談判代表應咬着此點不放,以免空手而回。不過,他坦言不知道所謂「框架」的定義。
英國公投決定脫歐後,《里斯本條約》第50條成為政界和社會焦點,惟科爾憶述當年歐盟辯論條約時,並沒有引起多大關注。科爾曾多次表明第50條啟動後仍可逆轉,即英國有法理基礎改變主意留歐,但英國政府和歐盟方面則指不可逆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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