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組對部份議員經常投棄權票亦要十分注意,因為要通過議員議案,必定要在分組點票下,兩組在席議員過半數支持,議員投棄權票與投反對票無異。報告指出,上屆工聯會四名議員王國興、黃國健、潘佩璆及葉偉明均投了逾30次棄權票,是各黨派之最,另外,人民力量的陳偉業及黃毓民亦多次投下棄權票,分別有28次及31次。監察組陳麗娜指,監察組一直批評工聯會投下大量棄權票,令公眾難以得知他們對事件的立場,但實質效果卻等同投反對票,「工聯會一方面唔想俾公眾知佢保皇立場,但同時發揮緊反對票嘅作用,其實係欺騙市民」。報告又發現,2011至2012年度,立法會因出席議員不足法定人數多達334次,當中三次導致流會。有議員將之歸咎因議員拉布,要求點算議員人數所致,但扣除拉布期間的84次響鐘點算人數,仍有多達250次開會議員不足法定人數。報告指出席會議是議員基本責任,認為情況亟需改善。